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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黑龙江185人因焚烧秸秆被罚1.782亿

2023-04-20 17:20:29 农时达情报

近日,不少自媒体文章在网络流传,称“黑龙江185人因违规焚烧秸秆被处罚1.782亿元,人均罚款96.3万元”。


记者检索发现,所谓“天价罚单”的消息最初来自于3月3日的一篇报道。报道指出,截至3月3日,“针对秸秆禁烧管控不力、出现大面积露天焚烧现象,黑龙江省各市地已依规依纪问责党政干部414人,公安部门行政拘留露天焚烧秸秆及根茬残余物人员185人。黑龙江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594处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拟移交黑龙江省财政厅扣拨资金(罚款)1.782亿元。”


4月19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凤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必须要澄清的一点是,1.782亿是直接扣拨地方财政资金,跟焚烧秸秆的农民本人无关,此次对农民并无实际处罚。”


王凤华说,1.782亿的扣拨资金是依据规定计算出来的,直接扣拨的地方财政拨付资金,并且,这部分资金也会“用之于民”,用来奖励禁烧工作推行较好的地区,以便更好地调动地方推行禁烧工作的积极性。这些资金与焚烧秸秆的农民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每年禁烧期结束由环境执法部门向省级财政报送禁烧情况,奖先罚劣。


此外,王凤华还介绍说,对于农民焚烧秸秆,如果是造成火灾或造成重度污染天气或者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等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他们的具体行为和造成后果,依据治安处罚条例,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可以对露天焚烧秸秆造成污染的处罚500元到2000元,但是我们主要以引导教育为主,对焚烧秸秆的农民本人并无实际处罚。另外,上述扣缴资金对农民的补贴和秸秆还田补贴都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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