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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买桑黄菌种植出现问题,执法部门协助调解

2023-08-05 17:34:53 问政陕西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刘先生向《问政陕西》平台留言。他在陕西秦北好世纪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置桑黄菌在家种植,可在该公司技术人员指导下,几个月也没长出菌,刘先生怀疑自己买到的是假菌种。


就刘先生反映的问题,《问政陕西》调查组注意到,早在2022年,长安区人民政府就曾对陕西秦北好世纪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桑黄菌菌种经营,未建立菌种经营档案,涉嫌违反《食用菌菌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长安区农业农村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200元。


《问政陕西》向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函询刘先生反映陕西秦北好世纪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桑黄菌菌种经营情况。


针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长安区农业农村局安排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农技中心工作人员联合调查。


调查反馈显示,陕西秦北好世纪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郑小伍描述,刘先生所购置种植的桑黄菌菌种为河南省菌园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去年生产经营,并提供了营业执照、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合作协议书等食用菌生产经营资质。郑小伍称其公司去年10月份至今未再经营该菌种。


郑小伍表示,河南省菌园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桑黄菌菌包,刘先生负责种植,种植出现问题时,其公司技术人员未能及时提供技术指导,负有一定责任。


长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向陕西秦北好世纪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小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现场讲解。


3月20日,记者就长安区农业农村局的回复,对刘先生进行了回访,他表示,经过长安区农业农村局协调,陕西秦北好世纪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他的损失补偿了1000元。双方达成和解,解除了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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