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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查处苑某军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3-05-30 10:57:21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4月19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苑某军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不合格硫酸铵化肥104.65吨、罚没款11万元。


2023年3月15日,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区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书,称苑某军于2022年3月在王某雷处订购的硫酸铵经黑龙江华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为不合格产品,随后展开调查。


经查,2022年3月,当事人在王某雷处订购了160吨硫酸铵,实际收到120吨,至调查时已销售19.55吨,每吨销售价格1700元。案件发生后,当事人对已销售的肥料进行召回,未销售的104.65吨已被公安机关查扣,据统计,涉案产品货值20.4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北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硫酸铵是一种优良氮肥,适用于一般土壤和作物,能使枝叶生长旺盛,提高果实品质和产量,增强作物对灾害的抵抗能力。但不合格的硫酸铵,不仅会导致粮食减产,还可能破坏农田的土壤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不合格化肥的打击力度,保障化肥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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